咨询留言
姓名:王小玉
标题:鼻息肉手术后眼球无法运动
时间:2019/7/9 23:54:25
咨询内容:
本人2018年12月16日在江苏泰州高港区第三人民医院做了右侧鼻息肉手术,术后右侧眼球无法运动,眼睛复视,视力下降,经省人民医院诊断,无康复可能。由于手术医生的操作失误,致使患者右侧眼睛内直肌断裂,丧失肌肉功能,严重影响患者的正常生活。
答复时间:2019-8-6
律师回复:
抱歉才回复,医院应该有责任,电话联系商谈!
姓名:张有利
标题:肝门部胆管癌手术
时间:2018/9/6 11:38:07
咨询内容:
我爸在做肝门部胆管癌手术后第三天吃东西就出现腹痛,后来医生交待能吃就吃不能吃就不吃。过了十几天症状依就没有好转,后来做了胃肠造影发十二指肠球部窜孔一直治疗到现在七十天还没有出院,我想问一下这个医院有过错吗?能鉴定为医疗事故吗?谢谢
答复时间:2018-9-12
律师回复:
穿孔是否与手术有关,需要审查病历确认,第一步复印病历,律师可以帮你审查病历评估案情。
姓名:杨浩
标题:医疗纠纷
时间:2017/8/30 16:06:45
咨询内容:
政府安排5月27日进行健康体检,5月28日院方肿瘤指标提示异常:糖类抗原199、6216KU/L ,癌胚抗原12.47 。医院6月19日才审核报告,6月19起审核完后没有电话告知,6月21日将报告发至社区,社区7月2日才分发给当事人。请问医院承担多少责任?有无相关法律法规。
答复时间:2017-9-5 9:00
律师回复:
这些指标异常不等于肿瘤,即便是肿瘤,医院确实有延误,但是短短一个月对肿瘤病程的进展没有大的影响,没有多少责任。
姓名:雷女士
标题:服用激素治疗时医院没有告知我会引起股骨头坏死我要维权
时间:2017/8/18 14:09:20
咨询内容:
2011年我突然发现尿里有蛋白,到南京军区总医院治疗,他们要求住院。住院做穿刺之后是一般的肾炎,治疗方案是服用激素两年,股药期间我肿得不成人样子,全身无力,腿走路困难,每次去检查,他们都还是按老样子的药给我用,2015年我又被告诊断为股骨头坏死,医生告诉我是服用激素引起,我现在对南京军区总医院这种治疗深恶痛绝,他们没有告诉我服用激素会引起股骨头坏死,而且我只是普通肾炎,并没有生命危险,他们是我得股骨头坏死的罪魁祸首,我想维权,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答复时间:2017-8-21
律师回复:
医疗行为可能存在过错,需要结合病历评估,2015年发现坏死,诉讼时效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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