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办公厅(通知)
司办通〔2011〕20 号
关于推荐适用《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监狱局: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推进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保障司法鉴定质量,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委托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组织制定了《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等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该8项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已通过专家评审,在科学性、可靠性、实用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相关要求,现予公布,推荐适用。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需要相关司法鉴定技术规范文本或咨询相关技术问题的,请直接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联系(联系人:吴何坚,联系电话:021-52364973)
关于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使用情况,请反馈给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附件:8项技术规范目录及文本
司法部办公厅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8项技术规范目录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编号SF/Z JD0103003—2011)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编号SF/Z JD0103004—2011)
《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编号SF/Z JD0104001—2011)
《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编号SF/Z JD0104002—2011)
《精神障碍者服刑能力评定指南》(编号SF/Z JD0104003—2011)
《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的测定分光光度法》(编号SF/ZJD0107010—2011)
《生物检材中河豚毒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编号SF/Z JD0107011—2011)
《血液中铬、镉、砷、铊和铅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编号SF/Z JD0107012—2011)
http://www.lawyer-liu.com/show.asp?id=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