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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诉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鉴定报告发出~
脑外伤患者因为颈动脉海绵窦瘘来省人医手术,入院后因患者烦躁,数小时内,相继使用安定、氯丙嗪和思诺思,患者药后陷入昏睡再也没醒,患方认为是药物协同作用导致低血压和低血氧致大脑二次损伤,南京市医学会鉴定为医方在病情变化后,监测不力,观察不细致,存在过错,但认为损伤主要是自身病情所致,轻微责任,对药后监测不力没有提及,患方不服,已申请省医学会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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