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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试用期约定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由此可见,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内容,没有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试用期,因此试用期的约定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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